为什么警犬不怎么用杜宾?
因为不是每一个警察局都有条件自己培训并使用杜宾犬,不是每个警察部门都喜欢使用杜宾犬的。 比如我家这边的一个区公安局,他们就有自己的警犬(大狼狗)基地,不过大部分时间用来训练新来的警犬职工,很少参与实际的侦查破案工作——他们的任务主要是管理、训练、护理和配合其他单位执行安保等工作。 而另一个区的公安分局就没有这个待遇了,他们没有专门的警犬基地,平时就是几箱笼子放在办公桌附近,有警犬的时候拿出来放放,没有警犬的时候就当杂物间用……
还有个别地方的公安机关,甚至连警犬室都没有,需要找地方临时寄养一下警犬,还要花点功夫。 当然,现在各地都提倡使用警犬进行侦查破案,所以经费问题应该能解决。而警犬使用的法律法规也处于逐步完善之中。 但是,我听说在某些地区,由于长期缺乏相应的法规支持,警犬的使用一度陷入尴尬境地。
我记得在《刑事侦察技术与措施》一书中,就提到过某省某市公安局曾经想把缴获的毒品交给本地的犬业公司来鉴定,结果被无情拒绝,理由是这些物品不属于该公司的鉴定范围;而当地法院以无法证明涉案毒品系由公安机关缴获为由,最终裁定驳回公安机关的起诉,这让民警们颇感意外。 幸好,这种情况已经越来越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