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可以养法斗吗?
近年来,由于斗牛犬类犬种的恶性伤人事件发生频率较高,2011年7月,深圳市司法局牵头修订《决定(草案送审稿)》,对原规定的管理内容和措施作了较大修改。《决定(草案送审稿)》将原规定管理的危险犬只调整为按照小型犬、大型犬和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实行三级分层严格管理;小型犬只在重点管理区域携带外出的,必须在每日19时至次日8时使用犬绳牵领;大型犬和烈性犬只除在犬只诊疗、免疫、护理等必须出户的专门场所外,一律禁止在重点管理区域和其他区域携带外出;对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一律强制注射狂犬病疫苗。
上述送审稿中,不再有“禁止饲养危险犬种”的条款。据了解,深圳拟在重点管理区域,对犬只发放两种不同犬牌。犬龄不满三个月的小型犬为蓝牌犬只;大型犬、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和犬龄满三个月的小型犬为橙色犬牌犬只。
持有蓝牌犬只,在每日19时至次日8时,才可在重点管理区域外出,且必须牵犬绳。而持有橙色犬牌的犬只,一律禁止在重点管理区域携带外出,包括夜间。新《决定》实施后,禁养犬种将不复存在。